了解一些基础的代数结构及其基本性质。
1. 环、域的介绍
一个环是指资料 ,其中 为集合,, 都是 上的二元运算,满足:
- (加法交换律)
- (加法结合律)
- (零元)
- (负元),存在 使
- (乘法结合律)
- (单位元)
- (乘法对加法的分配律)
因为运算满足绝大多数我们通常了解的性质,我们也会在这里使用通常使用的记号,比如 。
在不混淆零元、单位元和加法、乘法运算时,我们也可以只用 来指代环。
若 ,此时称环为零环,容易发现环中仅一个元素。否则恒有 ,否则 ,最后一个等号由 ,两侧取负元即得。
如果 的子集 包含 且对加法和乘法运算封闭,称 为 的子环。
注意环的乘法不一定满足交换律,为了描述环中交换律的适用性,我们定义环的中心
容易证明 是 的子环,并且当 时,乘法交换律在 上成立,称 为交换环。
有的时候,环中会存在一些不是 的零因子,即可能存在 。
称不存在零因子的交换环为整环,即它满足性质 。容易发现整环满足乘法的消去律。
在环中另外一个不一定存在的元素是逆元:若对于 ,存在 ,使得 ,则称 为 的逆元, 是可逆的。
取出 中所有可逆的元素得到 ,注意这并不一定是一个环。
若 ,称 为除环( 若可逆则为零环,这是平凡的,予以排除)。交换除环叫做域。与上面的约定类似,如果域的子环也构成域,称其为域的子域。
注意,有限的整环一定是域。这是因为对于整环 中任意一个元素 ,构造环上的映射 ,则由于整环中无零因子,该映射为单射;又因为环是有限的,进一步得到映射为双射。因此一定存在一个 使得 ,即 为 的逆元。于是 是交换除环,是域。
一直到这里我们都在讨论抽象的概念,这里我们举一些具体的例子。
- 复数集 :这是域。
- 实数集 ,有理数集 :都是域,并且 三者前者都是后者的子域。
- 四元数集 :这是非交换除环的一个典型例子。
- 环 上的 阶方阵构成一个非交换环。
- 整数集 构成一个交换整环。
- 模意义下的同余类 是有限环的一个例子;它是整环当且仅当它是域,且仅在 为素数时得到。这样得到的有限域记为 。
- 设 ,考虑 与 ,它们分别被称为二次域与二次整环。请注意我们同时使用不同的括号来区别两者的性质。
环的直积:简单来说,就是对于 个环,我们考虑把每个环的元素依次放到一个 元组上(Cartesius 积),每个分量按照原来环上的方式运算即可。用 , 这样的符号来表示直积。
环同态:简单来说,就是映射保持了环的运算。
设 为两个环之间的映射。称 为环同态,如果 满足:
根据上面的性质容易说明 也保持了零元、负元、逆元,这里不再列在定义里面。
若 ,也称 是一个自同态。恒等映射显然为自同态。
另外, 自然为 的子环;如果 存在子环,取包含映射,该映射也自然为同态。
两个同态的合成显然也为同态。
若 为双射,此时称 为环同构,记为 ,。实际上这种条件下可以认为两个环就是等价的,没有任何区别。
作为一个简单应用,我们给出中国剩余定理的抽象描述(不含计算方法)。
设 ,其中 两两互素,则有环同构
思路是先考虑每一个 ,容易发现有自然的同态 ,根据直积每个分量独立,即可得到同态 。由于两侧元素个数相同,只需证明是单射即可。
设 中元素 满足 ,在每个分量上都得到 ,由两两互素,相乘即得 ,于是 ,单射性得证。于是 是环同构。
域上的同态一定为单射;如果有 ,则 ,由于同态保持可逆元,域上的每个元素都可逆,必然有 。
2. 多项式与多项式函数的介绍
我们定义非零环 上的多项式
其中 ,且仅有有限个 非零(运算的有限性)。理论上上 仅是一个记号,但是按照常规方式理解更加方便。
称两个多项式相等,当且仅当每一项系数相等;多项式的 次项系数,首项,常数项,次数等依照常识定义。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定义零多项式(简单记作 )的次数为 。
我们自然赋予加法和乘法运算:
容易验证这些多项式构成环,记作 。
若 为交换环,则 也交换;若 为整环,则有 , 也为整环。(这两个性质都容易拓展到多元情形上,之后不再赘述)
我们也可以将多项式的定义扩展到多元的情形上去:
这里需要注意,多元多项式真的可以很多元,甚至允许元的个数不可数;但是仍然要求 ,且仅有有限个系数非零。我们可以研究无穷维的对象,但是在运算上需要满足有限性,这是代数的特点。对于每一项的次数,在无限个变元的条件下不是很容
易讨论(但是可以通过把环重写为有限个子环的并来实现,略);对有限个变元的情形,若每一项的次数和为定值,称该多元多项式是齐次的,相应定义它的次数。
加法和乘法按照常识定义,记其构成的环为 。
如果每次选定一个主元,那么我们自然得到同构(以两个变元为例)。注意多项式中仅有有限项使我们能够自由地做这件事。
对于交换环,我们能够方便地代入变元对多项式进行求值(不交换的情形下多项式乘法的定义会有问题),这就得到了多项式函数;而如果我们考虑将多项式“代入”多项式函数,我们就得到了多项式的复合。
需要注意,多项式与多项式函数并非等价,一个经典的例子是考虑域 上的多项式 ,由于 Fermat 小定理它的取值恒为零,但它本身并不是零多项式。
3. 一元多项式的带余除法
对于一元多项式,我们有众所周知的带余除法:
设 为域,则对于任意 ,存在唯一的 使 。
证明大致是取 中 最小的元素为 ,讨论较繁琐,略去。
(这里 为域的条件可以弱化为 ,但是要求 的最高次项系数 ,以避免奇怪的 的出现;不过我们不常对 上的多项式进行这样的讨论)
以上若 ,称多项式 整除 ,记作 。
称多项式有根 ,当且仅当 。对于交换环 ,定义是相同的。
带余除法的基本应用是所谓的余式定理:如果多项式 有根 ,那么做多项式除法 ,代入 即得 。于是 等价于 。
由此容易得到 上的非零多项式 至多有 个根;多项式的根会在之后进行进一步讨论。
4. 整环的分式域
环中的元素并不总是有逆元。回忆整数集 ,为了构造逆元,我们将其扩张为 。一般地,对于整环 ,我们用一模一样的手法定义形式商 ,附加等价关系 及加法乘法运算可以得到它的分式域 。事实上我们就有 。
具体的操作流程略;形式商的等价性中间需要一步乘法消去律,因此要求 是整环。
某种意义上,构造分式域是将整环扩充为域的最优解;可以认为,它只引入了必要的,需要保持域中逆元存在的元素。
用抽象的方式来讲,设 为整环, 为域,且 为 的子环,保证 中所有元素都可以写为 的形式()。则存在唯一的环/域同构 使如下交换图成立( 为包含映射):

证明并不困难,先考虑 中元素得到 ,进一步证明 即可,细节略。
利用分式域,我们可以得到有理函数(实际上并非函数)的概念:
为以 为变元的有理函数域,它包含子环 。
一个直观的认识是, 。
一元有理函数也可以相同地定义次数为分子的次数减去分母的次数,容易验证
作为分式域的一点应用,我们将前面根的个数的定理拓展到整环 上:整环 上的非零多项式 至多有 个根。
操作非常简单,我们将 嵌入到域 上,则它在域上至多有 个根,在环上的根自然不会更多。
5. 多项式函数的讨论
在先前我们指出,多项式与多项式函数并非等价。但是实际上如果条件得当,我们仍然可以将多项式看做函数。
我们考虑交换环上 元多项式到其函数的映射 ,则 保持加法和乘法。容易发现,我们希望 是单射即 ,由加法保持得到我们只需验证 , 表示零函数。
我们有下面的定理:
设 为整环,多项式元数 ,则 为单射当且仅当 无限。
证明:首先, 有限时考虑多项式 即可。若 无限,由于我们限制了 为正整数,可以使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时 。
时,由于整环 上的非零多项式 至多有 个根,显然只能 。
更大的时候,使用“主元法”,利用形如 的关系,每次可以得到所有的“系数项”(剩余 元的部分)全部为 ,于是自然转化为 元的情形。
进一步,我们有如下结论(代数等式的延拓原理):
设 都为无穷整环 上的多元多项式 。则:
若 在所有 成立时成立,则 在所有情况下都成立。
证明思路是构造 ,使用上面的定理即得。
6. 整环、域的特征
我们已经有了 这样的域,它们的性质很不相同。具体地,在 中,有“到零”的性质(注意以下 )
但是对于 ,不存在这样的 。这与有限的关系并不大;考虑 上的有理函数域,它也有相同的性质。我们来仔细描述一下这个性质。
首先,对于任意一个环 ,容易验证存在唯一的 的环同态,它将 映为 。
我们要关注的是所有到 的位置,于是定义 ,显然有 。
由于当 时有 ,我们取 中的最小正整数 (如果存在的话),那么有 。如果不然,我们容易构造出更小的正整数产生矛盾。
特别地,如果 为整环,对于上面的讨论,一定有 为素数。因为如果能做到 ,则 ,由于整环无零因子,一定有 或 。因此当 不为素数时,都将导出矛盾。
基于如上考虑,我们正式定义整环的特征:
设 为整环,则存在唯一 使得 有 。 称为整环的特征,它只能为 或素数。
注:这里的整除 理解为 ,于是有 。
前面已经推导过 ,由此容易得到交换整环上 这样的性质。
子环会遗传环的特征:若 为整环 的子环,则 。这实际上是显然的,因为我们规定了子环的单位元与零元与原来的环一致。
一般来说最常用的还是域的特征,我们做一点讨论。
不同特征的域难以直接沟通。具体来说,两个不同特征的域之间不存在环同态。考虑 的对应这基本上是显然的。
对于相同特征的域,一个想法是我们可以考虑找到它们之间的共同点。
按照特征的定义,对于一个域 ,我们从 出发进行运算。
特征为 时,容易验证 两两不同,它们之间进行运算得到与 相同的结构。具体地,有嵌入
特征为 时,相同地得到
相反地,如果 或者 能够嵌入成为子域,那么也能得到相应的域的特征为 。
以上生成的域称为 的素域,它是 的最小的子域。